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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掀开了她的裙子,露出了两条白花花的大腿,在灯光光的映射下是那么的刺眼。张红梅被刘小民这个突然的举动弄得有些慌乱,急忙按着自己的蕾丝内、裤不撒手。
“三哥,不要这样不好?要是被人看见了,我就完了。”
“放心,不会有人看见的。”刘小民用力拽开了她的手,几个来回之后,张红梅就放弃了抵抗,渐渐地开始配合刘小民的动作,两个人终于纠缠在了一起……那一刻刘小民真是觉得心里的舒爽胜过了肉、体上的舒服。
这是张红梅的第一次身体出轨,不是因为激、情,而是因为感激。是发至内心的一种感激。如果不是刘小民及时出手帮她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难题,她现在都不敢想象自己会落到什么地步?一旦房子真的卖掉了,住没住的地方,家不像家的样子,她都不知道自己还能跟高銘过不过得下去?从这个意义上讲,是刘小民挽救了她这个濒危家庭,就是给老公戴上这个绿帽子,他也应该高兴才对,要不然他连戴这顶绿帽子的资格可能都没有了。毕竟是在公共场所,刘小民也不敢太放肆,入港之后,一阵大力,三下五除二,毛毛草草地收了工。尽管不是那么酣畅淋漓,但起码也是满心欢喜的完成了整个过程。原来本打算着能在这个警花身上好好的彰显一下自己的男性雄风,没想到雄风没有,却反倒露出了熊样。这让他觉得自己有点掉份,心里先自己不好意思了,没来由的有点沉重起来。甚至有些后悔刚才自己的冲动。
流氓配马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流氓配警花就是天理难容的事情。在中国这样的社会,这就是公民意识。刘小民不敢去想这件事情本身的结果会给他们带来什么,但他很明确的为自己的这一行为而感到非常的自豪,这件事在他的人生中,将具有里程碑般重大的意义。即便不能说是一个伟大的传奇,也极具很高的新闻价值。原来在社会上都是警察玩流氓,似乎只有这样才能顺乎民意,今天流氓玩警察,好像他倒反天罡,触犯天条。想到这里,他心理极为得意,看着张红梅嘿嘿地笑。
趁着刘小民独自瞎想的机会,张红梅赶紧整理好了自己的衣服,恢复正常,平静如水,没事人似的地坐在刘小民的身边。仿佛刚才发生的事情是在别人的身上一样。看到她这么平静,刘小民仿佛忽然醒悟了过来,赶紧说上几句情意绵绵的话:“妹妹,千万别怪我。你这么好的女人我真的不愿意错过!”
“你以后能对我好吗?”
“能,能,我肯定能!”刘小民使劲地点点头,赶紧说道。听到张红梅这样问他,心里是特别的高兴,因为他知道,这不是他们的最后一次,这段故事还没有终结,还会继续发展下去。
刘小民并非是一个不谙风情的男人,反而正相反,他绝对是一个风流的男人。在他的生活中也发生过很多的艳遇,但那些艳遇几乎都是千篇一律。跟他产生艳遇的女人差不多都是混社会的不良女人,不是做小姐的,就是市场上摆地摊的,都是一百块就能打发的主儿。没什么韵味,也不讲什么风情。她们这些女人五十块钱的衣服一个月买十件就以为自己穿的好了,根本就不知道那些穿的不好的女人身上的一件衣服,足够她们穿个三年五载了。
张红梅就属于这种女人,像她这样的女人,刘小民是第一次上手,就这一次,他就发现了两者之间的不同,那真是天壤之别,那些女人和张红梅相比,就好像是粗茶淡饭和山珍海味。自己平时吃惯了粗茶淡饭,冷不丁的一下子尝到了山珍海味,那味道简直让他终生难忘。再就他回过头来去吃那粗茶淡饭,食而无味,怎么能咽得下去呢。
刘小民觉得自己和张红梅这种关系有点乘人之危之嫌。自己趁着她最无助、最无奈的空挡横插一脚,抓住时机和她发生了一段情感。现在,面对自己八年的婚姻,已经是索然无味了。他和自己的老婆就属于流氓配马子的那种,每天粗茶淡饭,今天尝到了山珍海味,他也不知该如何是好。明明知道她是个妖精,却偏偏喜欢钻那妖精的洞。自己宁愿做一个唐僧,主动把香喷喷的唐僧肉摆在她的眼前,就是把自己吃了也心甘情愿。晕菜,干嘛还想这些呢?今朝有酒今朝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