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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在门口,不仅人来了,还带上了他那条半大的猎狗,身上背着弓和一捆铁丝套子,精神抖擞。
“李哥!”
“走。”
李泽一个字都懒得多说,径直走进了茫茫大山。
郝军牵着狗,连滚带爬地跟在后面。
郝军还是上过挺多次山的,沾点讨好也沾点卖弄,嘀嘀咕咕说个没完。
“李哥,这有野猪拱过的印子,看样子是一家子。”
“那边山坡,野鸡多。”
李泽只是偶尔点点头,脚步没有丝毫停顿。
他没有像其他猎人那样,漫无目的地寻找猎物,而是直奔着记忆中的一个方向而去。
那是一片向阳的山坡,地势相对平缓,前世后来就是有人在这挖到了传说中的参王,还上了报纸。
走了将近两个小时,郝军已经有些喘。
“李哥,这片林子我熟,西边那道山脊下头,冬天常有傻狍子和野鸡下来找食儿。”郝军提议道,“要不,我去那边下几个套子?”
李泽停下脚步,正好合了他的意。
“行,你去吧,我到前面转转。中午之前,还在这儿汇合。”
“好嘞!”郝军如蒙大赦,牵着狗就朝着西边去了。
支开了郝军,李泽立刻加快了脚步,很快就抵达了目的地。
他没有急着四处翻找,而是站在一棵巨大的老松树下,仔细观察着周围的地形和植被。
这里的雪比别处要薄一些,几处凸起的岩石下,甚至露出了枯黄的草皮。
他的视线,最终落在一片不起眼的枯藤上。
那是一种多年生的藤本植物,当地人叫它“红姑娘”,果实鲜红,但没什么用处。
就是这个!报道里讲过,那人本来是要采摘这种果子,结果发现了参王!
他几步冲了过去,顾不上左臂的伤,徒手就刨开了藤蔓下的积雪。
雪层之下,是深褐色的腐殖土。
他伸手抓起一把土,放在鼻尖闻了闻。
一股混杂着草木腐烂和泥土的特殊清香,钻入鼻腔。
就是这个味道!
他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!
在这株“红姑娘”藤蔓的根部附近,他看到了一截露出地表的,黄褐色的根茎。
不是普通的草根!
那根茎上布满了细密的横纹,一圈一圈,是岁月的痕迹!
李泽屏住呼吸,用手小心翼翼地拨开周围的泥土。
很快,一株完整的人形轮廓,出现在他眼前!
参体肥硕,芦头粗壮,须条清晰,宛如一个沉睡的婴儿。
其中一根参须,已经比他的手指还粗!
这哪里是普通的人参,这分明是一株成了精的野山参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