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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口水不停的咽,即便对自己敌意最大的大女儿也不例外。

自己这个大女儿终究是个十二岁的孩子,只是自己不负责任,逼得自己这个大女儿过早承担起了护佑妹妹的重担而已。

“给我拿几个碗来,我给你们焖一下。”

这小野猪肉嫩,原本唐天想要抹些盐卤,用果木好好的烤一下。

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,烤肉的味道必然好,但是,他这一家子的身体严重营养不良,烤肉会浪费油脂。

三女儿不怕自己,很快便拿来了几个碗,唐天割了一些肥膘多的猪肉放进了碗里,加了一点盐卤和水后便放到火上烧了起来。

随着碗里的水咕噜噜响个不停,一阵阵的肉香味扑面而来。

“开吃!”

小野猪肉很嫩,水开五六分钟就可以了,根本不需要多煮。

唐天给几个女儿一人一碗。

可是大女儿很抗拒,虽然目光多次看向那碗猪肉,但就是不接。

“吃野菜没有一点营养,身上更是没劲。”

“若我再犯浑,你还能拦住我吗?”

听到这话,大女儿这才接过那碗肉吃了起来,但是唐天敏锐的观察到自己这大女儿看向自己的眼神,没那么凶狠了。

唐天笑笑,不再多说,拿起自己的的那碗也开始吃了起来。

不知道怎么回事,按照道理来说,野猪肉应该有股子骚味,但有可能是饿久了的原因,也有可能是野猪小的原因,猪肉一点骚味没有,只有无尽的肉香味。

很快,碗里猪肉便见空,他和女儿们没有丁点浪费,直接将碗里的汤都喝进了肚子。

吃了一顿肉,唐天感觉自己脑袋也活络了起来。

一只小野猪,也就意味着山上必然有野猪群。

野猪群,也就意味着一大笔财富。

马无夜草不肥,人无横财不富,前世经商的他深刻清楚这个道理。

要是不想以后继续过吃野菜忍饥挨饿的日子,想要养活三个女儿,那就必然要找个发财的营生,而找到这营生的前提,便是你手里得有钱。

这一切的前提都是要发一笔横财。

那个野猪群,无疑是唐天最好的选择。

只是,哪怕自己有复合弩在手,但是想要对付母野猪,根本就是够呛。

当然,最重要的事,前世他也没杀过野猪,并不知道野猪的习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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